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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党发﹝2021﹞1 号

时间:2022年11月08日浏览:

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使我院的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发展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实际,特制定软件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请各支部遵照执行。

一、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初步共产主义信念和觉悟,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和过硬的政治素质。

3.严于律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群众中有威信,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年龄在18-28周岁,1年以上团龄,自愿申请入党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28周岁以上的非团员一般采取党员推荐方式产生人选),并且已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从递交之月算起)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校级处分;或受过校级处分,截至申请发展时已撤销处分。

6.“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100%。(考察期限:上次推优之后至本次推优时期间的所有期数)

7.学习成绩方面:

1)大一年级:(1)学习刻苦,学风优良。(2)截至“推优”时,上一学期所修考试课程无补考记录。

2)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习刻苦,学风优良;截至“推优”时,入学以来所修考试课程全部通过(截至“推优”时,补考成绩未公布的课程视为未通过),且入学以来所有课程考试累计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两科;上学综合素质测评起始入学以来在班级排名前1/2或年级/方向的前1/2。

3)研究生:截至“推优”时,入学以来所修考试课程全部通过,优良率达80%及以上

8.研究生在满足基本条件1-6的基础上,为班级、学院、学校工作服务或积极参与科技创新项目等方面有良好表现者择优推荐。

9.对社会、校、院、班级做出突出贡献或退伍大学生士兵在入伍期间有突出成绩者,满足基本条件1-5的,可由本人向院党委提出申请,并提供支撑材料,由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推优”基本要求

1.“推优”工作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一般情况下学期集中组织“推优”工作

2.各团支部提前与所属党支部申请召开“推优”大会党支部同意后,安排党员指导“推优”大会。推优大会原则上由团支部书记主持

3.名额分配:每期“推优”名额分配工作按照本学年学校与学院党员发展计划具体通知。获得“优良学风班”、“优秀班集体”、“中北奖章”(包括提名奖)等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一定比例的“推优”名额奖励。

三、“推优”大会流程

1.召开“推优”大会之前,各团支部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要求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情况提交班主任审核确认并上报学院团委,在团支部内部公示,以防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的情况。

2.各团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团支部大会,并提前大会2天,向院团委报备大会时间、地点、参会人数等。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2/3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大会上,主持人将基本条件和“推优”办法及注意事项进行现场宣读。

5.被推荐对象进行自我评述,分别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科技创新、青年志愿、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自我评述要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6.各团支部全体参会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被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同意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

7.“推优”大会后,各团支部组织被推荐对象填写《软件学院团组织“推优”备案表》,报班主任、院团委审核盖章备案后报送所属党支部。同时,被推荐对象填写《中北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报班主任、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字确认后归档,由所属党支部统一保管留存。

8.党支部进行审查,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9.党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和《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表》上报院党委审查备案。

10.学院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原则上,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院党课培训相关要求

1.院党课课堂管理、结业考试、成绩认定等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

2.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学院要求参加院党课培训和考试,顺利结业者方可进行下一步发展。

3.参加本院党课培训考试旷考、考试作弊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中途退出,一律取消本期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有正当理由(如参加竞赛、考试或家庭有重大变故等)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参加或未完成本期院党课培训的,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支部书记核实签字,上报院党委书记审批签字后,保留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继续参加下一院党课培训

五、其他事项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遵守流程、实事求是,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书面性的文字记录。

2对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过程中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的党支部及党员个人,院党委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集体或个人相应的处理。对于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团支部共青团员个人所属党支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院党委讨论决定。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属软件学院党委。

 

 

中共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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