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学工部[2019年] 4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上进,实现精准资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1、评选范围: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2、奖励名额及资助标准:91名,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3、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社会责任感强;
5).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上一学年单科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0%, 体测成绩合格;
6).学校统一核实认定的 2018/2019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学年内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 1 个月,且考评为良好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参评;
(2)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
(3)凡办理缓考手续者不得参评;
(4)有夜不归宿记录不得参评。
二、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的方式进行认定。
2.申请人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助困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各班班主任。
3.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材料。班级评议小组人员组成:班主任(组长)、班委代表、宿舍学生代表(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其他学生代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承担评议小组的任何工作,小组学生代表总人数应占班级总人数的20%以上。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班公示,并将电子名单发至邮箱RJXYZKGZ@163.com,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
4.班级助困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汇总,填写《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完成软件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报告。班级评议小组所有成员(包括班主任)必须在初审名单和班级评审报告上亲笔签字。
5. 各班级助困负责人于9月28日下午18:00—19:30将本班所有的个人和集体纸质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中交到文澜苑2号楼6单元105办公室,电子版标明班级以班为单位统一发至RJXYZKGZ@163.com,学院不接收个人上报的任何材料,过期不上报或者材料短缺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
6. 学院对各班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上学年学习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年级和方向评选出拟获奖名单。如果出现学习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申请勤工助学上岗次数、勤工助学实际上岗次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六级成绩、四级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入选,如果所有条件完全相同,则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议;如果某方向符合条件人数少于该方向分配名额时,名额优先调配到同年级的其他方向,其次调配到其它年级。
7.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大会,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审议。审议中,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获奖名单进行调整。
8.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填报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由学院学生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处。
三、所需材料
1.学生个人需提交如下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毕后再打印,纸质版上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四六级复印件。
2.班级助困负责人需汇总如下材料: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软件学院班级评议小组名单、软件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纸质版上交,含相关人员签字,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使用A4纸正反打印使用。
2、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软件学院学生科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