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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季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9日浏览: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直属团支部:

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培养质量,落实《软件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春季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学院团委对其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学院团委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学院党委备案,再报校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详细细则见《中北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软件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2)因疫情原因,学生未全部返校,综测工作受到影响,细则中“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调整为“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二、推荐名额

1.本科生:

(1)18级每个团支部推荐1名,获得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增加1名。

(2)19级、20级每个团支部推荐2名,获得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增加1名。

2.研究生:结合学校工作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工作流程

1.推发展对象候选人:4月30日—5月1日学院团委根据学院党委的整体部署和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确定学院“推优”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统一部署团支部“推优”大会,指导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并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5月1日前各团支部将附件3、4报学院团委。

2.资格审查:5月2日—5月6日,学院团委针对团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候选人的思想品德、日常行为、违规违纪现象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报学院组织员。5月6日前学院团委将附件3、4报学院党委。

3.材料审查:4月30日—5月6日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列入征求意见名单。审查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暨党组织谈话记录表》、《中北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院党课培训结业证明、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书面汇报一次)。5月6日前各党支部将附件5报学院党委。

4.征求意见并确定发展对象名单:5月7日—5月13日各党支部指派2~4名党员成立考察小组,负责团支部发展对象候选人征求意见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最终确定的发展对象名额,综合团组织推荐结果和征求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5月13日前各党支部将附件3、6、7报学院党委。

5.发展对象公示:5月16日—5月20日,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统一公示。

6.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指导撰写个人自传:5月21日—5月27日,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函调,并形成综合政审意见。指导发展对象撰写个人自传。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团支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标准,严格开展各项程序审核,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发展对象。

2、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对象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软件学院党委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中北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软件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中北大学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4《软件学院团组织“推发展对象”备案表》

附件5《软件学院发展对象候选人征求意见名单》

附件6《关于将×××等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附件7《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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