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各毕业班级:
根据《中北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我院2022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2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0〕11号)有关规定进行。
三、单项奖学金评选安排
(一)学业进步奖
1.申请条件:奖励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较上一学年提高1.0以上,或班级排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较上一学年向前进步班级总人数的30%。
注: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2.个人申请:5月6日—12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学院楼120办公室)。
3.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
(二)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学生取得竞赛证书时间在2021.9.1—2022.5.1之间。
2.赛事定级依据:《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3.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4月25日—5月12日,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
4.学院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1.10.1—2022.5.1之间。
2.个人申请:4月25日—5月12日,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
3.学院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四)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五)特殊荣誉奖
1.个人申请:4月25日—5月12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
2.学院公示无误后上报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非毕业生在9月份申报单项奖学金。
(7)因疫情影响,目前不在校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返校后将原件补齐。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8)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