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优秀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
3.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执行。
2.优秀个人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
3.“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按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进行评选。
4.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一)综合素质奖学金
1.9月6日-9月7日,各班根据已有加分表进行加分项汇总,并于2021年9月7日下午18点之前将新增加分项发至rjxypingyou@163.com。
2.9月8日,加分项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项申请。
3.9月9日-9月12日,各班级形成班级综测测评小组(评议组长为班主任,组员由班长和班级推选出的成员组成),组织班级同学完成个人自评及班级评议。测评小组对本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创新创业素质”、“综合实践素质”各加减分项,“专业理论素质”成绩进行逐一核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核查分”栏内填写实际核查分。评议结果并面向全班进行公示。
4.9月1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班级综测材料(个人的班级综测登记表,班级2020-2021学年成绩单,班级综测小组名单,班级班干部名单,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汇总表》)打包交至软件学院120办公室李老师处,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rjxypingyou@163.com。
其中,成绩单,综测成绩班级汇总表均需班级内每一位同学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班级综测小组名单,班级班干部名单需班主任签字确认。
3.9月14日-9月15日,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各年级各班评优小组在学院的监督下进行互评,如有异议当场反映并处理。
4.9月16日-9月18日,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自评以及班级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年度综合表现,评议、审查学生测评总分,确定测评等级,并进行公示。
5、学院按照学校综合奖学金评定文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6、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学院统一将《中北大学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袋中。
(二)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
1.新增赛事备案:9月6日—10日,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0.10.1—2021.9.1),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9月10日前报至学院学生科。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2.赛事定级:9月15日—18日,根据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确定赛事级别,并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9月)》。
3.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9月22日—26日,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
4.学院审核: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校。
(三)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0.10.1—2021.9.1。
2.个人申请:9月6日—18日,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在“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
3.学院审核: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学业进步奖
1.个人申请:9月6日—15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2.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个人申请:9月21日-9月24日,符合优秀个人和奖学金相关条件的同学,持学院规定的申报材料向班级申报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经班级评定公示后报学院学生科。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同学,须填写《中北大学2020/2021 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2.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评选要求
1.参评同学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同学(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2020级同学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不及格的,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优秀个人。
4.校级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5、2020-2021学年有补考、缓考科目学生,体测不及格、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6、2020-2021学年发生夜不归宿情况的学生,不得参评奖学金;
7.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