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23年第14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评审,我院顺利完成了本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名单公示如下。
如若有异议,请与软件学院党委副书记高老师联系或负责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的盖老师联系。
软件学院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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