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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级2020年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29日浏览:

转发教务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逐步规范双创教育过程管理,拓展双创教育课程资源,巩固双创教育成果,提升双创教育整体质量,学校决定启动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设范围

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是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课程。我校所有参与的学科竞赛、所有面向学生的双创实践教育平台均需开展此类课程的建设工作。

二、建设内容

1.知识学习:以课程目标为牵引,梳理实践活动过程所需的知识点,系统开展理论知识讲授。

2.案例学习:结合实践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工程实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与讲解。

3.实践活动:在知识学习和案例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课程目标和能力达成的需要,设计的系列实践教学活动。

4.参赛: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有效手段,鼓励参与实战型的竞赛活动。

三、建设要求

1.所有学科竞赛的培训、指导活动均需纳入到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建设范围,学校今后不再单独核算学生学科竞赛的培训、指导等相关工作量,全部以双创教育类实践课程工作量体现。

2.鼓励教师跨专业、跨学院或跨学科组成课程组联合申报。

3.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分为创新类、创业类和创新创业类3类。

4.学分:建议4个。学生完成课程学习,成绩考核合格以上,将取得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于学生在参赛阶段取得省级以上获奖,根据获奖情况,可另外再奖励2-4学分。超出部分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置换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最多可置换4个学分。

5.学时:理论教学部分以16学时折合1个学分,实践活动部分以24学时折合1个学分(集中性实践活动1周折合1个学分)。

6.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目标从以下4个方面考虑:

1)知识层面:

掌握创新、创业或创新创业的基本科学方法,了解该领域的典型成功案例。

2)过程层面:

能够完整地参加创新、创业或创新创业实践的全过程,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3)能力层面:

通过参加创新、创业或创新创业实践过程,获得至少以下一方面能力的提升:

创新学习能力:包括分析问题、发现问题、信息检索与加工,知识更新、标新立异等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包括直觉思维、逻辑思维、创新想象、批判思维、联想、提出新思路等能力。

创新行动能力:包括抓住机遇、实例借鉴、集成创新和团队合作等能力。  

④创业通用能力:包括自控能力、沟通交流与表达能力,耐挫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⑤创业专业能力:包括领导能力、经营能力、理财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等。

4)团队层面:

能够在团队中合理定位,发挥独特作用,并与团队成员协作完成创新、创业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7.教学内容涉及知识学习、案例教学、实践活动和参赛4种,成绩评定所占比例建议分别为20%、20%、30%、30%,各课程组可根据教学大纲和具体情况对其进行调整。

8.通过校级结项认定的课程,录入教务系统,作为校级双创教育实践类选修课,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一流社会实践类课程。

四、激励条件

获得省级、国家级一流社会实践类课程,按照突出业绩相关奖励办法执行奖励。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提交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

2.教务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请各课程负责人于2020年6月19日之前将《课程教学大纲》交至各学院教学科,学院教学科汇总后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及《课程教学大纲》打包发送电子邮箱:sjjxk@nuc.edu.cn,纸质稿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3922066。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2:学院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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